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对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存案检查,是宪法和法令规则的一项重要准则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对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实施存案检查,是宪法和法令规则的一项重要准则。27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立法法批改草案总结近年来的实践经验,对现行立法法中存案检查有关规则进行弥补、完善。草案清晰规则,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常委会作业组织对报送存案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令和单行法令等进行自动检查,必要时能够进行专项检查。国务院存案检查作业组织对报送存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令和单行法令,部门规章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拟定的规章进行自动检查。在存案检查联接联动机制方面,草案添加规则:存案检查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存案检查联接联动机制,对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存案检查要求或许主张,及时移交有关机关处理。草案还对法令法规整理作业提出清晰要求,法令、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令和单行法令、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据保护法制一致的准则和变革开展的需求进行整理。一起,草案清晰存案检查作业中的合宪性检查要求,添加规则:有关国家机关以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令和单行法令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问题的,能够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进行检查的要求。